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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行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 [实施日期] 2022-03-24
  • [成文日期] 2022-03-24
  • [发文字号] 京文执发〔2022〕26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第二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清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2-03-24 14:11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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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总队各部门、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北京市文化市场第二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清单》已经总队党委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总队制作了《合法经营承诺书》,请各单位今后在实施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时配套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文化市场第二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清单》

2.合法经营承诺书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