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北京市编委《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45号)精神,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宣传教育科、投诉举报科、信息技术科、综合科、勤务保障科。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承担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转接、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协调落实“接诉即办”相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执法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76.83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万元,增长2.0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9.72万元,比上年增加23.97万元,增长2.11%。
1.财政拨款收入1159.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3.6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3万元,增长2.39%,其中:基本支出975.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57%;项目支出138.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5.71万元,比上年增加24.68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新招录事业编人员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1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4.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4.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主要原因: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3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3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4%。主要原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75.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二)
附件1: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