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1.单位性质
根据北京市编委《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45号)精神,整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单位主要职责
承担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转接、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协调落实“接诉即办”相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执法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北京市编委《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45号)精神,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单位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26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168.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8.15万元增加20.7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全市文化执法领域的宣传力度,采取官网改版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68.7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8.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2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0.2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168.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8.15万元增加20.7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全市文化执法领域的宣传力度,采取官网改版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15.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87%,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012.49万元增加2.94万元,增长0.2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53.4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66万元增加17.83万元,增长13.1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2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4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3.49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