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2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法制监督处、综合协调处、基层指导处、五个执法队、纪检(监察)机构。下属3个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中心。
2.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2)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3)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4)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5)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行政编制112人,实际101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27人;无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780.726734万元,比2015年5155.802721万元增加624.924013万元,增长12.12%。其中:财政拨款5694.728728万元,比2015年5155.588876万元增加539.139852万元。增长10.46%;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85.99800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322.0097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7.47%,比2015年2398.29万元增加923.719721万元,增长38.52%,增长原因:一是正常人员工资晋级增长;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增加社会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458.7170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53%,比2015年2757.513389万元减少298.796376万元,降低10.84 %,减少原因: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市级转移支付支出,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增长规模及数额,有效利用预算绩效评价成果,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方向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款级科目有:日常执法检查办案费、大案要案查办经费、文化市场综合管理经费、“两办”“扫黄打非”专项经费、“扫黄打非”联防机制建设协作经费、移动执法系统运维等执法类项目经费;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款级科目有:全市文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支出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2016年本部门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不断推进总队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履职效率、管理效能和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有力维护首都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规范首都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环境。确保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安全稳定。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全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0.173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448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4.7248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