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2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法制监督处、综合协调处、基层指导处、五个执法队、纪检(监察)机构。下属3个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中心。
2.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2)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3)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4)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5)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行政编制112人,实际105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25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636.68万元,比2016年5780.73万元减少144.05万元,下降2.49%。其中:财政拨款5577.31万元,比2016年5694.73万元减少117.4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继续使用财政性结转资金9.37万元, 比2016年86万元减少76.63万元,下降89.1%;其他资金50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5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为上级中央部门文化执法办案补助及办案奖励4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3万元。自2017年度纳入预算收入。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3966.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0.37%,比2016年3322.01万元增加644.56万元,增长19.4%。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670.12万元,比2016年2458.72万元减少788.6万元,下降32.07%,减少原因:总队原租用办公地址搬迁至北京市政府六里桥政务中心办公,减少办公用房租经费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方向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款级科目有:日常执法检查办案费、大案要案查办经费、“两办”“扫黄打非”专项工作经费、法制监督与保障经费、收缴罚没物资储运销毁经费、罚没物品库房租金及物流委托管理服务费、总队信息化系统运维等执法类项目经费;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款级科目有:全市文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支出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本级)和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5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5.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19.0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香港开展涉政类出版物调查,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版权类保护、交流等出国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85万元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到外省市来京对口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2.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19万元,其他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67.5万元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按规定保留执法执勤用车需要,核减一般公务用车配置,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定额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3.9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9个的58.62%。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27.6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5.54%。(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表:1.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收支预算总表
2.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项目支出预算表
5.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6.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