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1.部门性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20]16号),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
2.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应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3个处室队,分别为:办公室(装备财务处)、法制监督处(研究室)、协调指导处、人事处、党群工作处、一支队、二支队、三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六支队、七支队、八支队;下属1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部门行政编制177人,实有人数154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28人;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0299.49万元,比2021年9273.88万元增加1025.61万元,增长11.0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110万元,比2021年9070.21万元增加1039.7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编制内新增人员10人,使2022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87.49万元,比2021年201.67万元减少14.1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可结转下年使用存量资金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0299.49万元,比2021年9273.88万元增加1025.61万元,增长11.06%。
基本支出预算7405.3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1.9%,比2021年6931.67万元增加473.64万元,增长6.83%,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编制内新增人员10人,所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894.17万元,比2021年2342.54万元增加551.63万元,增长23.55%,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根据北京市继续对文化市场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分级分类等项目研发应用支出增加;按文旅部行业管理要求,增加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支出;以及文化执法队伍作风塑队建设等资金支出。其中:
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款级科目有:文化综合执法检查办案费、法制监督与保障经费、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经费、罚没物品库房租金及物流委托管理服务费、文化执法宣传费、举报督察及奖励经费、移动执法系统数据流量费、总队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总队信息系统政务云基础资源租用服务费、文化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数据保障费等。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款级科目有: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类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本级和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1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外文化市场监管调查研究、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对口单位工作交流调研等接待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7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0万元,其他支出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2.8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66.9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部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6.9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46.6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共计122.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共计936.8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