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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及说明

日期:2017-08-24 14:43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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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细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4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挂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简称“扫黄打非”办),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主要职责:(1)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2)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3)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4)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章购销文物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5)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8)下属单位主要职责。信息中心: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公用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市场执法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等工作。举报中心:承担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接转工作,承担有关投诉举报和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宣传中心:承担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策划“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方面的大案、要案和重点问题的新闻报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执法总队本级(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执法总队举报中心、执法总队宣传中心共4家单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31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97.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1.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805.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2.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6%。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3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62%;项目支出2143.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 
  2016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5.29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2.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7.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72.1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8.65万元,下降10.7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72.1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8.65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是总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压缩会议培训费支出,2016年中小型培训地点均安排在六里桥政务中心会议室,减少了培训费用。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6年度决算5467.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30.98万元,下降4.05%。其中:
  “文化”2016年度决算5467.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30.98万元,下降4.05 %。主要原因是总队原租用总参测绘局军产房作为办公用房,2016年部队禁止一切军产房出租,总队9月搬入六里桥政务中心办公,导致2016年办公房租费下降。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016年度决算127.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6.19万元,增长11167.26%。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6年度决算127.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6.19万元,增长11167.26%。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养老制度改革,年初预算未下达退休人员退休金,但是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才纳入养老保险,导致该项目大幅度增长。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无此项目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523.7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4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9.38万元减少16.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5.7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9.03万元减少13.29万元。主要原因:总队没有外事审批权,不能自己组团,只能参加其他部门的团组;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白俄罗斯等国知识产权出访团以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8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85万元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总队2016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6.7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67.50万元减少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总队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导致总队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7.7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87万元。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3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55.02万元,比上年增加124.9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总队办公地点搬迁,更新部分达到报废标准的办公家具等费用导致。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223.96万元,其中:汽车32辆,725.9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文化执法总队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6.4%,涉及金额625.59万元。其中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9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评价结果:
  (一)评价结果在100-90分(含90分),能够按工作计划正常启动并达成预期目标的项目16个;
  (二)评价结果在90-75分(含75分),能够正常启动,基本达成预期目标且效果的项目4个。
  20个项目平均得分90.5分,从评价情况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明确、具体;产出目标可量化或客观可衡量,相关目标实现程度有较为明确的可判定标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项目执行与责任分工明确;业务监控、绩效跟踪及时有效,各项业务按计划和目标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总体规范,风险防控有效。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达到了规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从实现效果看,市执法总队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职能履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使各项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履行,为维护首都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规范首都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环境,确保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 “日常执法检查办案”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是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承担着规范管理市场,强化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规行为等日常工作,每年设立“日常执法检查办案费”项目。
  该项目年初预算总额178.476万元,因当年办公地址搬迁问题,全面压缩和调整预算,核减压缩本项目支出,当年经市财政批准核减预算后为104.17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金额99.58万元,结余4.596万元资金财政于年底收回。
  “日常执法检查办案费”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做好首都文化出版物市场的日常检查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首都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阶段性目标:重点对象检查率达到90%以上;立案结案率达到85%以上;及时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查办,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68分,其中项目决策14.04分,项目管理27.87分,项目绩效50.77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中年度工作重点不够突出,项目总结应进一步突出成效,加强对工作趋势的科学分析。
  2.项目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足,有些明细项在预算中没有编制,而实际发生支出。
  3.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四)建议
  1.绩效目标设定应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北京特殊性,加强项目的针对性,突出每年项目重点;项目总结成效要围绕文化市场净化、立案破案情况,群众满意情况,并增加与上年度及其他省份对比等方向开展。
  2.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严谨性,细化预算明细项内容,实际的执行应与预算明细项存在对应关系,便于预算的执行和管理。
  3. 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工作,制定规范严谨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实现既定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