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政治教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日常教育的核心内容常抓不懈。强化政治思维,转变执法办案思维方式,在案件定性上,首先寻求政治上的“大依据”,站在维护首都文化安全高度,从速从快定性立案。积极在行政处罚上寻找法律法规依据,确保规范处罚,实现两者在实际执法实践中有机统一。树牢阵地意识,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强化对网络阵地、出版市场、演出场所、艺术园区、剧场影院、宗教场所等重点阵地巡查监管,牢牢守住首都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底线。
(二)突出重点,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治理。以“正道”“新风”集中行动为载体,以查处涉政、涉宗教等有害出版物,规范演出市场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净化首都广播影视市场,加强首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管,深化非法“一日游”打击治理,加强首都文化遗产和文物市场执法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提升重大案件处置能力,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坚决维护好首都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机制,构建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新格局。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探索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治保障”的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机制,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高品质需求。深化京津冀文化执法一体化协作,加强与兄弟省市的执法交流协作,构建案件共商、情报共享、区域共治的区域化治理新格局。
(四)夯实基础,推动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落实新发展理念,重点从加强调查研究、增强科技赋能、优化“接诉即办”和强化普法治理四方面,共同保障文化执法全域治理效能。加快自有数据与相关部门对接联通、常态共享;提升“接诉即办”水平,做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利用“报网端刊”融媒体平台开展以案宣法、以案释法与社会普法,着力提升文化市场从业主体法律意识,为文化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