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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25 15:01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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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治建队、纪律管队、作风塑队、科技强队”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相统一的执法理念,着力锤炼“敏感、预判、决断”三项基本功,认真落实《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效维护了首都文化市场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深化完善总队“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19次,领导班子会前学法5次。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等重点内容,开展“书记开讲啦”、“咬文嚼字”青年理论宣讲活动26场,制发学习微课233条,倡导营造总队“四学”学风,推动总队全体干部学深悟透。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眼维护首都文化市场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使命任务,深化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相统一的执法理念,锤炼“敏感、预判、决断”三项基本功,坚持在法治框架下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执法工作,依法办案、规范处罚、办成“铁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持续创新执法手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全面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将“风险+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执法监管力量分配的基准,全面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全流程监管。突出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的应用,对于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蓝色市场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抽中占比为10%,尽量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信用欠佳,有一定风险的黄色市场经营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抽中占比为40%,加强日常监督;对于信用很差,有严重风险的红色市场经营主体,大幅度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抽中占比为50%,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2023年全年,总队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0696件,有效推进执法力量精准投放,充分提高文化执法效能,破题首都文化执法“大市场、小队伍”的矛盾。

2023年4月,为落实好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要求,总队进一步加强对绿色、蓝色市场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力度,积极探索“电子函询+自我声明”检查模式。对绿色市场经营主体推行“自我声明”监管模式,建立合法经营承诺机制,除专项执法任务、接办投诉举报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实施现场执法检查;对蓝色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函询”检查模式,企业开展自查并线上反馈,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展示检查事项相应情况。全年实际发送“电子函询+自我声明”检查单2042件,对绿色、蓝色企业的覆盖率达到100%,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有关案例作为北京唯一代表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

2.深入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

2023年,总队持续推进《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两批38项“免罚清单”的规范实施,组织“初违不罚”有关政策专题宣讲和培训,正确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对相对人进行法制教育,劝导相对人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将轻微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降低其风险信用评价分值,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执法监管全周期全流程闭环。开展专项案卷评查,纳入年度督查考核,确保不予处罚制度风险可控、公平公正。通过上述一系列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全市共适用《实施办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96件,累计免罚金额600余万元。下一步,探索将更多的处罚职权列入“免罚清单”,让首都文旅企业切实感受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利好。

3.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总队深化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目前,已构建起以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规范监管、协同监管四大模块为核心,以文化经营主体台账数据库为基础,以远程指挥系统、移动执法终端为支撑的文化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充分利用网吧经营管理系统和网络文化市场监控系统,探索开展网吧的远程执法检查。同时,通过远程检查网站、小程序以及查验文旅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市文旅局行政审批查询系统、旅游行业管理平台等方式,对旅游市场、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演出市场、宗教活动探索开展远程监管。

2023年,全市利用上述远程监管手段实际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51741件次,非现场检查数量占比达到45.6%,大幅降低了现场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水平和效能。

4.全面推进一体化监管措施落地落细

一是着力推动“一业一单”动态完善。按照“一业一单”工作指引,遵从科学性和实操性原则,持续推进全面执法检查单动态完善工作。目前,五个文旅一体化监管场景新版综合执法检查单已调整完毕,统一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让市场主体明确了解执法检查要求。同时,根据每个特定市场主体的“风险+信用”评分细分为ABCD四类检查单,做到精准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提升文化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二是着力推进“一业一查”联合执法。2023年8月,总队会同市文旅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的通知》,11月底前,联合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共同完成了“一业一查”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减了检查次数、避免多部门、多领域过度检查干扰企业日常经营的情况发生,以科技手段打造更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切实推动实现“一码检查”。贯彻落实“6+4”一体化综合监管试点场景“一码检查”小切口试点工作要求,年初制定《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办案考核方案》,要求对文旅领域五个一体化综合监管试点场景开展检查必须使用京办扫描“企业码”。年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行政执法人员A岗绑定率和“扫码检查”应用率过95%的工作要求。截至2023年12月,全市行政执法人员A岗绑定率为98.46%,“扫码检查”应用率达到100%。

5.加强京津冀执法协同协作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总队牵头召开了首届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联席会议,通过了《2023年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出台“六加强一清单”七项工作举措。在版权保护、印刷业异地监管、旅游市场治理、跨省案件查办、区域联合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六个方面全面加强协作力度。共同研究出台《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36条清单》,进一步推动区域间文化执法“同事同标”,推动“初违免罚36条”在京津冀三地一体实施。

2023年,三地在队伍建设上始终保持密切合作,通过信息共享、线索转办、案件协查等机制,实现快速、精准、全链条打击。三地共计办理初违免罚案件430件,免罚金额约700万元,深化拓展三地“放管服”改革成果,为释放三地文旅市场活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本单位行政决策制度。2023年总队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393项;日常执法案件处理决定由支队队务会(支委会)集体研究拟定,再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切实推进行政决策、决定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各项决策和决定事项、依据和结果一律公开。

二是坚持集思广益,听取多方意见民主决策。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度。2023年组织一线调研114次,定期听取文化市场各领域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62项,推出69条转化措施。

三是围绕文旅行业时事重点,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实时更新政策解读专栏,对今年公布实施《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采用简明问答形式深入解读制定背景、修订主要内容等,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2.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范围,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明确合法性审核工作部门,总队法制监督处(研究室)具体承担合法性审核工作职能,现有编制八名,法律专业七人,专职从事合法性审核工作六人,最长任职时长超过10年。完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强化专家律师参与审核机制。

经梳理,新总队成立以来制定出台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4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核并按时在市司法局备案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助推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1.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及时跟进最新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系统梳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增职权23项,新增自由裁量基准2项,调整自由裁量基准21项,累计更新维护裁量基准600余项。截至2023年底,文化综合执法八大执法领域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85部,处罚职权1042项全部匹配裁量清单。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解决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为依法用权、规范履职提供基础性支撑。深化实施执法检查清单制度,制作、调整并公示51类涉企检查单模版,统一检查标准,有效减少随意执法。全面推广使用文旅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单,明确监管职责和移交事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3年,总队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1164件,办理案件1573件。全年共做出行政强制措施(扣押)17件,罚没款2316.114万元,没收出版物1.06万册,停业整顿8家次,吊销许可证2家次。8起案件被文旅部评为全国重大案件,创历年最高,名列全国第一。

一是高标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法制审核内容,2023年共办理处罚案件893件,每一起案件都至少进行3次以上法制审核。严格执行集体讨论程序,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跨裁量档从轻从重处罚、非现场不予处罚、移送公安等重点案件的审核。2023年共计75件案件经过集体讨论,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是全面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全面规范,集中公示执法主体等基本信息和年度执法计划等动态信息。严格遵守公示时限要求。检查结果公示和处罚结果公示均在执法检查、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已于2023年3月30日公示,《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已于2024年1月22日公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已于2023年3月28日公示。

三是严格规范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持续优化升级电子文书、电子签章等信息化技术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坚持使用专用设备进行音像记录的导出和存储,坚持询问室音视频监控系统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坚持全程音像记录,坚决做到不间断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杜绝选择性记录。

3.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年初制作《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持续加强监管对象主体信息核对工作,为全面梳理维护监管对象主体台账、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基础工作。制定《文化旅游领域联合抽查清单事项目录》,及时做好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事项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

2023年,总队实际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0696件次,涉企检查事项纳入率100%,从制度设计上避免了选择性执法、任意性执法。2023年11至12月,由总队牵头,会同市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市级综合执法部门及属地相关执法部门,分六个批次全面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联合抽查检查优化整合了行政执法资源,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有效提升监管质效。

4.持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持续做好行刑衔接职权事项动态维护。截至2023年底,总队1042项行政处罚职权中,涉及行刑衔接的职权共计159项。其中,新闻出版领域65项,文化领域12项,广电领域19项,互联网领域12项,著作权领域24项,旅游领域2项,文物领域23项,宗教领域2项。159项涉刑职权共对应23项刑事罪名,包括非法经营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故意损毁文物罪、倒卖文物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等罪名。严格执行《北京市行政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的标准和程序,做到涉刑必移。

(五)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1.持续加强执法监管监督

一是强化执法行为监督。组织召开总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处罚撤案集体讨论、举报线索回复、“执法记录仪+检查量”系列专项督查。严格规范案件超期办理与撤案流程,狠抓总队“三严禁”规定和各项执法制度落实,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二是强化执法案卷监督。严格执行文旅部、市司法局关于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制作标准,进一步加强案卷评查力度,固定一季度一评。强化案卷评查结果的运用,评查结果全公开并通报相关部门,继续将评查结果纳入执法考核和标兵能手评选。

三是强化执法考评监督。围绕文旅部、市政府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制定《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办案考核办法》,明确各项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监督规范和考核指标“指挥棒”作用,督促、激励各部门创优争先。

2.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依托官网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总队机构职能、权力清单、业务动态等各项基础信息,规范公开本级与下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按要求细化完善报表格式,增加信息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2023年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

二是强化政策咨询服务,坚持有问必答。优化面向公众的“政务咨询”互动平台,坚持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简单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2023年共回应政务咨询64件,意见建议14件。积极办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申请268件,均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

(六)持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

1.积极妥善应对复议诉讼

2023年,总队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5件,无行政应诉案件。市政府对薄某不服总队《举报回复》等三案作出了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对罗某不服总队不予受理消费投诉案作出了维持总队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服总队处罚决定案的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故总队无复议败诉案件。

总队高度重视行政应议应诉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应议应诉工作合力。每一起案件都由法制监督处(研究室)牵头负责办理,确保事实认定、法规适用和执法程序无瑕疵。与总队法律顾问充分沟通,研究应议应诉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共同完善答辩状和庭审方案,确保应议应诉程序无瑕疵。二是不断加强与市司法局、法院的沟通协调。说明案件查办背景情况、事实细节和处罚裁量适用考量,阐明文化执法专业问题和政策要求,为裁判者准确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规提供帮助。三是不断完善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对每起案件均进行复盘,认真查找引发争议的原因和执法不规范、可改进之处,有针对性地完善执法环节和流程,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根据依法行政要求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四是不断畅通受理反馈渠道。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行政相对人、举报人的沟通工作,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不必要的复议诉讼,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持续作好投诉举报及12345派单受理工作

紧密围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文旅行业“接诉即办”案件的即时审批、高效沟通、协同转办、考核回复等职责。一是持续作好制度建设。修订《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报受理办法》《北京市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定》,为工作做实做细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二是持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组建“接诉即办”专班,逐级压实责任,实行7×24时工作制度,以“快速受理、精准分派、耐心回复、暖心回访、认真核验”的工作方针,精细化处理市民的每个诉求。三是持续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搭建举报案件会商平台,依托专题工作会议、即时工作群组等形式,确保工单及时、准确、高效处理。

2023年,总队共接收各类举报信息5592件,依法受理931件,完成举报回复共计6317件,回复率达100%,累计7个月取得“接诉即办”市级部门月度考核并列第一。

(七)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在总队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明确提出“六破六强”要求,推进创新理论大学习、“担当作为”大研讨、纪律作风大治理等“7+1”项综合举措落地落细。持续做好法制培训工作。举办“2023年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至少接受60学时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文化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新入职的13名执法人员全部一次性通过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行政执法人员竞赛培训活动,获全市初赛晋级率和晋级人数“双第一”、一位同志进入决赛的优秀成绩。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大练兵培训,凝聚斗志昂扬的“精、气、神”,奋力打造全面过硬的首都文化执法铁军。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宣传和执法保障体系,认真落实总队“八五”普法规划,梳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充分运用总队“一网两刊三平台”,常态化推送执法信息、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文章,年总点击量超过130万次,提升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工作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规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出席市司法局贯彻实施《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介绍总队贯彻落实重点举措,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宣传推广和政策解读。依托中央以及市属权威媒体、总队外宣平台,构建“声、屏、纸、网”多维宣传矩阵。今年以来,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北京日报》等20多家媒体刊稿1264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总队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领导班子会前学法5次,作为优秀学员代表在全市宣传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研讨班作交流发言。依托执法队长季度例会,定期听取各区文化执法队伍与总队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办结中宣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交办案事件719件,获得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54次。部署开展“高质量执法”大调研活动,牵头课题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并在市委宣传部内刊刊发。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始终坚持把依法决策摆在总队班子建设的突出位置,要求将依法决策情况纳入班子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纳入群众评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重大案件75件,集体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393项,坚决杜绝独断决策现象发生。积极倡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充分参与审核决策。总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5件、案件听证会4场,为重大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71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起、破产清算1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健全完善总队规章制度体系,指导修订出台《总队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总队纪检处理信访举报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16件。狠抓总队“三严禁”规定系列规章制度落实,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切实提升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总队关于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依托科技力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度,从源头上防范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

四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遵循干部成长规律,选派27名干部到中央、市级和区级单位进行锻炼,对10名处级领导干部、8名普通干部轮岗交流,有效形成“培训+跟班+实践”的总队法治工作队伍全链条培养模式。坚持“两个一样,两个不一样”用人导向,晋升处级公务员15名、科级公务员20名。持续推动干部队伍系统性优化,全年招录15名具有法学、公安学等专业背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90后占比提高至24%,平均年龄降至41岁,为执法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总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不够。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深度伪造、算法推荐等新科技、新业态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科技+执法”的探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比例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处罚职权与案由过于集中,案件办理质量还需持续加强,执法程序还不够严格规范,还存在卡点结案,超期办案等现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类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年”。总队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推进首都文化执法“五五举措”落地落细,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护航首都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首都营商环境首善之区。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总队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学习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不断健全执法监管规则和标准,修订完善《北京市文化市场案件办理实施细则》。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执法案卷“月互查、季评查”制度与“执法提示”机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行刑衔接,做精执法培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普法宣传,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持续升级完善以“风险+信用”为核心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推进执法力量精准投放。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实现各监管领域非现场监管全覆盖,提高非现场检查事项占比,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探索出台第三批“初违免罚”清单和“轻微免罚”制度,让更多首都文旅企业切实感受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