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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山水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妙峰山景区分公司

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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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京西山水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妙峰山景区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付新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30
处罚事由: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
处罚依据: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壹拾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文执罚〔2025〕第800006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9MA01JD2L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