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新盛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凤楼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3-04
- 处罚事由:
-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
- 处罚依据: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二款“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前款所称的合同及文件、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北京新盛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文执罚〔2025〕第600021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3MA01XHH7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