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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蒙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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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京蒙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为兴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6
处罚事由: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处罚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文执罚〔2024〕第600155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608549624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