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主体
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主体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具体实施。
二、检查方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要求,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断整合、优化、创新工作流程,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有效融合作为重要举措,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总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方式主要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有“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模式;非现场检查主要是网上巡查模式。日常检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原则上一律使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三、管理对象基数和检查比例
1.新闻出版市场经营主体3072家,检查比例不低于15%。
2.文化娱乐市场经营主体6892家,检查比例不低于15%。
3.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经营主体10690家,检查比例不低于15%。
4.网络市场经营主体4345家,检查比例不低于15%。
5.旅游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等级景区和星级饭店4821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15%。
6.全国、北京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行业市场经营主体 1063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15%。
7.宗教活动场所、团体、院校、人员964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15%。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执法公示的要求在总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慎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