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主体
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主体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具体实施。
二、检查方式
2022年,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目标要求,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有效融合作为重要举措,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总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方式主要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有“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模式;非现场检查主要是网上巡查模式。日常检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原则上一律使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三、管理对象基数和检查比例
1.新闻出版(含网络出版)市场经营主体3436家,检查比例不低于35%。
2.文化娱乐(含互联网文化)市场经营主体12107家,检查比例不低于35%。
3.广播电影电视(含互联网视听)市场经营主体747家,检查比例不低于35%。
4.旅游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等级景区和星级饭店4006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35%。
5.全国、北京市、区文物保护单位533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15%。
6.宗教活动场所、团体、院校191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15%。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执法公示的要求在总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慎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