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主体
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主体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具体实施。
二、检查方式
2021年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做好全市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文化经营场所全覆盖检查基础上,总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方式主要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有“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模式;非现场检查主要是网上巡查模式。
日常检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原则上一律使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数量不低于全部检查数量的25%。
三、管理对象基数和检查比例
1.新闻出版市场经营主体6907家,检查比例不低于35%。
2.文化娱乐市场经营主体19038家,检查比例不低于35%。
3.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经营主体4003家,检查比例不低于35%。
4.旅游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等级景区和星级饭店6098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35%。
5.全国、北京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普查登记文物单位3840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35%。
6.宗教活动场所、团体、院校259家, 检查比例不低于35%。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执法公示的要求在总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总队要树立事前介入执法理念,以政策指导、行政建议、告诫规劝、走访约谈等非强制手段,规范监管对象经营行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慎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