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总队各部门、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北京市文化市场第二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清单》已经总队党委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总队制作了《合法经营承诺书》,请各单位今后在实施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时配套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文化市场第二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清单》
2.合法经营承诺书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