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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制度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04 17:34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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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相关制度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为更好营造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助企惠民力度,持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修订了《北京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1、根据第二批、第三批清单在初违不罚适用条件上掌握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办法》第三部分“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的认定”中关于“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的表述;

    2、删去《办法》第四部分第一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作为附件展示;

    3、将《办法》“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调整为第四部分,删去其中关于初违不罚清单事项一般程序需要报集体讨论后再做决定的规定。

    (二)《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将《规定》第二十条中关于集体讨论案件范围第(二)项“拟依普通程序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调整为“拟依普通程序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初违不罚清单事项除外);”。

    二、总队推出的“文化市场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有何首创性?

    《办法》是总队探索建立包容审慎执法模式的具体尝试。《办法》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指引,提前谋划、主动创新,在认真总结以往执法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机制,推动文化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办法》分别对"初次"、"行为及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的情形和要求做了解释,帮助执法队员准确判断和适用。设计出台了合法便民高效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同时规定了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程序,强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办法》是总队在全国文化执法系统率先开展"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创新成果,是对新《行政处罚法》裁量不予处罚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见效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实施首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

    三、《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如何切实有效增强市场从业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增强市场从业者安全感方面,《办法》旨在营造更加宽松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推动建立"刚柔相济"的包容审慎执法模式。《办法》明确了开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确保做到"不该罚的坚决不罚",让市场从业者对监管有明确预期。

    在增强市场从业者获得感方面,我单位始终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引导市场从业者健康发展上。2021年,在《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坚持"惩教结合"原则,结合首都文化市场实际,选取了时常发生但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易于改正的违法行为纳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预计可减少年行政处罚量的20%,让市场从业者切实感受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利好。

    四、如果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了,那么还怎么有效震慑违法行为?是否对依法经营的从业者不公平呢?

    轻微违法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会改变违法行为的性质。在当下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社会大环境下,违法行为对市场从业者造成的负面信用影响往往远大于处罚内容。因此,2021年在《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我单位同时坚持风险可控原则,配套出台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将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市场从业者信用评价档案,实施市场从业者分级分类管理。一方面,对符合标准、不予处罚的当事人,降低其风险信用评价分值,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另一方面,加大对守信企业的表彰宣传力度,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从业者,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更加宽松的市场营商环境。

    五、《规定》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执法办案程序,提升执法监管质效,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总队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在调研走访、学习借鉴本市兄弟执法部门案件办理先进经验基础上,牢牢把握“依法合规、案件安全、监督有效”三大前提,在各部门全力支持和配合下,经多轮次征求意见后,不断修改完成了《规定》,配套调整了相关执法文书。

    六、《规定》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七、《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36条,重点区分了普通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标准、范围、管理措施,明确了责任划分和执法监督。对检查办理和线索核查、证据采集、简易程序、立案、队务会制度、移送、送达、结案等办案环节按照执法程序顺序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另外,对法制员、处罚信息公示、案件编号规则也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