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工作制度(试行)》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激励执法人员认真履职,进一步优化执法办案程序,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在调研走访、学习借鉴本市兄弟执法部门案件办理先进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队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旨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服务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工作制度(试行)》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工作制度(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工作制度(试行)》共12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是对执法人员开展涉企执法检查、调查询问、送达执法文书等外部执法行为的回访。明确了八大类回访内容,六种回访方式。对总队各部门具体开展回访工作作了明确规定,重点规定了回访的核实、评估和应用。通过涉企执法活动回访工作,对确实存在的规范性问题及时纠正改正,对涉及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的,由纪检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