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执法办案程序,提升执法监管质效,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在调研走访、学习借鉴本市兄弟执法部门案件办理先进经验基础上,牢牢把握“依法合规、案件安全、监督有效”三大前提,在各部门全力支持和配合下,经多轮次征求意见后,不断修改完成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配套调整了相关执法文书。
二、《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共36条,重点区分了普通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标准、范围、管理措施,明确了责任划分和执法监督。对检查办理和线索核查、证据采集、简易程序、立案、队务会制度、移送、送达、结案等办案环节按照执法程序顺序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另外,对法制员、处罚信息公示、案件编号规则也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