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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13-10-28 14:01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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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门头沟区文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抓开展文化综合执法为龙头,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为抓手,着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集中力量打击文化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有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门头沟区文委执法队在年初专门召开会议,确立本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思路,并确立了以执法队队长为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排部署今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同时还明确了相关科室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根据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印刷复制复印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行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召开区内印刷复制复印企业部署工作会,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积极发动各界群众监督和参与。
  加强对出版物、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出租等行为,打击复制传播、批发销售各类侵权盗版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召开了2013年出版物市场安全工作会,要求各经营场所要认真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章守法规范经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主要对校园周边中小学教辅材料销售网点突击集中检查行动,严禁销售内容质量、编校质量或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经查出将全部没收销毁;并联系教育部门,保证教辅材料的高质低价,严禁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
  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程,提高印刷企业、网吧等软件正版化率,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使用侵权盗版软件的违法行为。会同区委、区政府对本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加强娱乐场所卡拉OK曲库内容管理,清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对使用非法出版、生产、进口或者侵权盗版的音像制品,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或荧屏画面,或者擅自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排查网吧影视音乐服务器,打击影视音乐作品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清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音乐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查处、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经营行为。
   三、加强举报、信息报送与宣传工作
  一是重视举报工作。区文委执法队举报中心对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12318、市民热线12345、区内为民服务热线61696156、公安局、信访办等单位和市民举报,并公布了执法队的举报电话及邮箱,一经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举报,执法队工作人员执行首问首接负责制,第一时间报告执法队负责人,确保不耽搁时间,并能及时赶赴举报现场到位,到达现场后认真细致取得物证人证,确定是本部门所管辖的事件,及时准确拿出处理意见。需要多部门配合解决的,采用联合检查或联合执法移送单形式快速处理。为有利于解决后续问题和排除隐患,文字照片录像等资料全部保留。二是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截止到目前,上报“文管办”、“扫黄打非”办执法检查数据统计表35个;上报市执法总队各种报表、信息100余件;区各委办局各类信息60余篇、报表70余个。三是重视宣传工作,每逢重大专项行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执法队都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宣传,截至目前已在区内繁华地区开展三场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品3500余份,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门头沟区文委执法队深入挖掘宣传工作特点,从知识产权维护的主体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熟悉的视听生活媒体着手,通过与区电视台、网络、京西时报三种媒体的相互协作,辐射全区,开展多种手段的立体式宣传活动,有力地在全区形成了呼吁抵制侵权盗版,尊重原创,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人合法利益的宣传态势,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盗版行动的开展先期营造了社会舆论氛围。四是重视同周边区县合作。通过“永定河工程”同石景山、房山、大兴、丰台建立联防联管机制,依据《北京西南五区文化市场监管“永定河工程”战略合作协议书》,在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网站开设宣传窗口,并进行多次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确保首都文化市场安全做出努力。
   四、充分发挥市场监督员作用
  门头沟区文委执法队依据《北京市文化市场监督员管理办法》,坚持严格把关聘用、全面系统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考核淘汰的工作思路,共聘用了31名文化市场监督员,执法队每月召开例会一次,部署、指导市场监督员一个月的重点工作,听取监督员对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文化市场监督员的作用,为区文委执法队更加准确的查处非法经营行为,规范行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协助作用。
  五、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情况
  截至目前,门头沟区文委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713人次,车辆242车次,检查重点地区、市场30处,网吧171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21家次,游艺厅34家次,印刷复制企业56家次,出版物经营场所171家次,邮政报刊亭8家次,复印店6家次,影剧院3家次,演出场所2家次,共检查各级文保单位143处。接受文化市场举报3起,发现安全隐患55处,均要求立即整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取缔非法书摊2个;取缔无照经营小型电影院(当时未营业)1家;处理黑网吧2家,劝阻经营1家,回复举报1家;查抄黑电子游戏厅1家,没收赌博机16台;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场所3家;处罚网吧一家,罚款5000元;联合区国保支队、区宗教办、公安局收缴非法宗教类图书1690册,收缴盗版书12本。联合执法检查20次。接受文物保护举报10起,均作出相应处理。督促整改文保单位消除安全隐患5处,联合检查6次。   
  通过扎实工作的开展,门头沟区文委执法队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领域和内容,将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