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市场环境,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此前公布8起导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并发布相关提示:
本市旅行社要进一步规范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微信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行为,不得虚假宣传,不得组织和接待低价旅游团;要建立导游薪酬保障制度,不得让导游垫付团款,切实保障导游权益。本市导游人员在提供旅游服务时,要严格遵纪守法规范执业,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规范,以精湛的服务能力保障游客行程安全和美好体验。广大游客参团旅游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提倡理性消费,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降低消费风险。如行程中遭遇旅游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向执法部门提交。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报邮箱如下:12318@whsczfzd.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