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正式发布第四批《初违不罚清单》,新增10项不予处罚事项,覆盖新闻出版、传统文化、广播电视、版权、旅游五大行业。清单明确了不予处罚的适用范围、情形及认定标准、违法行为名称等要素,且被纳入2025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为首都文化市场注入法治温度与发展活力。
据悉,此次10项不予处罚事项按执法事由分为三类:一是应办手续未办或应备案未备案类,如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未按规定备案;二是应履行义务未履行类,如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三是其他“小过”低风险违法类。清单制定严格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遵循“依法行政、企业有感、风险可控”原则,仅纳入文化市场易发多发的低风险违法行为。
据介绍,2021年8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截至2024年底,已公布三批清单共53项事项,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353起,占同期行政处罚案件总量的21.6%,免除罚款超2300万元,惠及企业超千家。推动的京津冀“初违不罚同事同标”,为三地文旅市场活力释放提供了支撑,相关工作获评2024年度北京市营商环境改革最佳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