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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午报】网络报名参团旅行社违约频发,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提醒:切勿轻信旅游“推介师”“避坑攻略”

日期:2024-03-19 15:43    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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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于彧)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有游客通过部分网络平台报名来京旅游,在旅游行程中出现了旅行社不履行合同、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对此,总队紧盯旅游市场秩序,高压严打各类涉旅违法行为,陆续查处了多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案件。

2月12日,总队收到大量关于北京京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造成游客大面积滞留的举报。经调查,该旅行社的行为构成了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违法行为,总队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月13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众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导游矫某某在带团过程中,涉嫌存在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总队在对矫某某调查过程中,确认该导游及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5项规定,对涉案旅行社做出罚款3万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该案的直接责任人导游矫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总队提醒广大来京游客,在通过网络报名参团时,一是关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定期对外公布的《北京市旅行社投诉量前十名单》中的旅行社,去选择一些诚信度高、信誉较好的正规旅行社。二是在通过短视频、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报名参团时,不要轻易相信前端旅游“推介师”“定制师”和所谓“避坑攻略”做出的虚假承诺,对使用绝对用语、模糊概念、言语误导、低价招揽等情况注意甄别并保留证据,便于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三是在出发前,要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并问明地接社信息,避免抵京后非法转团、拼团的发生。在行程开始前,看清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尤其注意“游客对合同的解释已完全知悉”“预约服务项目均不可退换”“某某费用均由游客承担”等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