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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5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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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点击查看: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文化执法总队所属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 [2015]130号),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简称宣举中心),为总队所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本市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转接以及有关投诉举报和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策划“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方面的大案、要案和重点问题的新闻报道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宣举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际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1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32万元,增长2.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4万元,比上年增加16.67万元,增长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4.7万元,比上年增加9.95万元,增长1.73%,其中:基本支出509.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07%;项目支出75.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7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承担宣传工作任务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4.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减少培训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84.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9.25万元,下降了9.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584.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9.25万元,下降了9.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业务活动不能开展导致项目支出下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压缩相关经费支出,规范预算执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9.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15万元减少0.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15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11万元,比上年增加3.27万元,增加原因:设备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护)费略有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点击查看: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项目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