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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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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点击下载)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内设机构12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装备财务(审计)处、法制监督处、综合协调处、基层指导处、五个执法队、机关党委办公室。下属2个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原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中心2单位撤销)。
  主要职责:(1)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2)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3)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4)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章购销文物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5)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8)下属单位主要职责。信息中心: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公用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市场执法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等工作。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承担本市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转接以及有关投诉举报和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策划"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方面的大案、要案和重点问题的新闻报道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14人,实有人数107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2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221.76万元,比上年增加34.79万元,增长0.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25.15万元,比上年减少691.47万元,下降1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7.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87.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14.93万元,比上年增加1048.57万元,增长18.84%,其中:基本支出4279.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70%;项目支出2334.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95.18万元,比上年增加66.18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6.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17.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6.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5.33万元,下降24.8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76.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5.33万元,下降24.88%。主要原因:压缩相关经费支出,规范项目预算执行。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417.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63.26万元,下降2.48%。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6417.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63.2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压缩相关经费支出,规范项目预算执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79.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4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45万元减少39.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7.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03万元减少11.43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支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会议、培训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2万元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5.6万元减少25.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5.6万元减少25.78万元,主要原因:受公务用车改革的影响,总队只保留11辆公车其余车辆已向车改办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报废处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0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40.37万元,比上年增加15.39万元,增加原因:总队宣举中心是2017年下半年成立,存在不可比因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949.4万元,其中:汽车12辆,259.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36.96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9%,涉及金额553.78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76.14万元,评价得分85.06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477.64 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6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1个。
  二、 举办全市执法业务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 评价对象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全面推进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制,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全面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市文化执法总队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和《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巩固提升活动方案》制定了2018年全市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全市执法人员培训、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执法专业技能培训。2018年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018年度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为76.14万元,实际支出76.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总体绩效目标:通过组织全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专业领域专项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执法案卷质量。
  (二) 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5.06分,其中项目决策12.26分,项目管理25.30分,项目绩效47.5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 存在问题
  项目预算不够细化,未针对各项培训内容按照标准、参训人数、天数等进行测算;财务核算严谨性有待加强,培训质量、培训内容、培训管理过程的监管措施和项目管理风控意识不足;全市执法人员和全市持证执法人员概念说明不充分,使调查问卷对象范围不明确,受众不够全面。
  (四) 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减少预算调整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完善讲课费发放表,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讲课费标准及课时,审核并发放讲课费。
  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加强过程资料的收集的整理,提高效果实现的可评价性。
  明确受训人员范围及选取标准,加强需求调查,提高培训方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