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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5-02-03 14:42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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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4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挂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简称"扫黄打非"办),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主要职责:(1)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2)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3)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4)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章购销文物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5)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8)下属单位主要职责。信息中心: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公用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市场执法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等工作。举报中心:承担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接转工作,承担有关投诉举报和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宣传中心:承担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策划"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方面的大案、要案和重点问题的新闻报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编报范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执法总队本级(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执法总队举报中心、执法总队宣传中心共4家单位。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本年收入总计574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7.3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961.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0%;其他收入80.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6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2.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37%;项目支出2515.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63%。
  2014年结余分配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0.86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1.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64.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31.7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48.86万元,下降60.6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4年度决算31.7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 48.86万元,下降60.60%。主要原因:一是举报中心业务工作计划调整,原定的系统内部培训工作取消,调减"组织系统内举报业务培训"预算10.04万元;二是总队"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根据2014年培训工作实施要求,压缩培训时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4年度决算4864.3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71.23万元,增长5.91 %。其中:
  "文化"2014年度决算4861.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68.36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4年度决算2.8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8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4年市财政局统一追加以前年度住房补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014年度决算61.8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5.14万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2014年新增退休职工两人。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决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42.4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8.11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6.95万元减少18.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4.3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9.03万元减少14.66万元。主要原因是总队严格控制因公出国活动,2014年只安排出境团组一个。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台湾两岸文化产业、创意产业进行交流合作。2014年组织因公出境团组一个,10人次,人均因公出境费用0.4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总队2014年决算数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03.7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03.8万元减少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4年决算数无支出。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1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06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3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24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2959.21万元,比2013年增加361.64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⑴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⑵办公设备到达使用年限正常更新购置60.23万元。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2303.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55.85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