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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1-20 15:32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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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调查询问规范、行政强制实施规范三部规范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北京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事关首都意识形态安全与文化市场安全,关系党委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修订出台《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指导执法人员强化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新时代执法队伍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就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出明确要求。前期印发的《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调查询问规范》《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强制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原规范》)在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调查询问取证、行政强制工作实施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原规范》已不能满足指导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需要,需要相应修订出台新的《规范》。

二、此次新修订的师资评选办法,法制监督员、案卷评查员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为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按照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队伍管理,科学合理评价师资工作,提高师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修订出台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规定了师资库师资的基本条件,师资的两大分类,师资的领域划分,普通师资选拔程序以及相关公示程序要求。

为加强推进总队各执法支队,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工作,提高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总队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制监督员、案卷评查员管理办法》。办法共计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法制监督员、案卷评查员的评选办法,主要职责、工作纪律与评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