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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办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20 15:07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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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办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细则》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处罚法》)贯彻实施相关工作,规范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在本市综合执法机构中率先反应、提前研究,在新《处罚法》正式施行前迅速启动内部制度修订工作,在新《处罚法》颁布后五天即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办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确保了新《处罚法》各项新规定、新要求,在首都文化执法领域第一时间得到无缝衔接、落地起效。

二、《细则》的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在制定起草该《细则》的过程中,我们认真研究、周密论证,针对新《处罚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等各项新规定、新要求,结合结合首都文化执法实践经验,在《细则》中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并且对执法文书格式进行了调整,确保新《处罚法》在首都文化执法领域能够更快、更好地落实起效。

三、《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充分保障相对人权益。《细则》对标新《处罚法》规定,及时调整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环节的相关规定,对告知内容、告知时间、告知审核、重新告知等流程,均提出了细致周密的具体要求,既充分保障了相对人的案件知情权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加强了承办部门对案件查办过程的集体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案件查办的质量,降低了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是细化相关环节规定,加强执法规范化。《细则》严格遵照新《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现场处理措施、立案条件和立案时限、调查询问、听证标准、电子送达、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撤案、不予处罚、公告收缴、线下办案等执法环节,结合首都文化执法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了操作性强的执法标准和规范化要求,使新《处罚法》在首都文化执法领域能够更快、更好地落实起效。

三是调整相关执法文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在制定《细则》的同时,我单位同时完善了相关执法文书并调整了执法办案系统,在第一时间为执法行为提供最新的规范化文书载体,实现了执法文书与新《处罚法》和《细则》的同步配套、一体施行,以最快的速度将新《处罚法》转化为规范高效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