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责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
  (一)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应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四)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办公时间:9: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举报电话:12345

邮箱:12318@whsczfzd.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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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承办: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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